產品編號:GF-7

產品名稱:7W帶閃高功率LED手電筒(側按開關)吊卡組

產品尺寸(±5%):長度:144mm燈頭:38mm 尾部:29mm

產品重量(±5%):140g,(不含電池)

使用電池:AAA×4顆(6V)(未附)

使用燈泡:中國製7W燈泡

產品開關:四段式側按開關(強光、弱光、閃爍、關閉)

產品燈杯:加大反光杯設計

產品鏡片:塑膠

燈頭設計:大燈頭聚光設計

產品材質:鋁合金

產品顏色:銀灰色

產品附加:指南針、專用布套、自行車固定夾

產品防水:一般雨水,但不可潛水

產品包裝:吊卡

 

退換貨須知

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,線上購物消費者享有商品貨到日起七天(含例假日)猶豫期的權益。但猶豫期並非試用期,如您有退/換貨需求時,請保持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,切勿有任何缺漏或毀損。

如商品有瑕疵或缺件問題,請於24小時內拍照存證,並致電客服部,以便安排後續退換貨事宜。

請注意:

(1) 原廠外盒、原廠包裝及其內容物、贈品等均屬於商品的一部分,消費者於猶豫期間主張退貨者,本公司將依照商品於退貨時之不完整程度(遺失、毀損或缺件等),就商品價金之範圍收取回復原狀之合理費用(即俗稱之整新費)。

(2) 建議您使用外包裝(紙箱或包裝袋)將商品包好,切勿在原廠包裝或外盒上為任何書寫,以免造成損毀,影響您的退貨權益

(3) 根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05年1月1日起實施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如您購買的商品為:
① 食品類商品經拆封之後(例如: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)
② 經拆封後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、報紙、期刊、雜誌、經消費者拆封後之個人衛生用品(如內衣褲)、客製化給付商品、國際航空客運服務...等7類商品
以上,不再適用消保法7日解除權,如非商品本身瑕疵,恕不受理退(換)貨,敬請見諒。

(4) 非上述範圍之商品採用破壞包裝才能取出鑑賞或具另行聲明的商品,經拆封即無法回復原狀者,如非商品本身瑕疵,經辦理退貨本公司有權依商品毀損程度。收取回復原狀之合理費用(即俗稱之整新費)。